今天是 2026年11月03日    星期二
官方微信  |  官方微博  |  分享  |  登录  注册
您的位置:中国城市节能网行业服务标准编制正文

陕西宝鸡市:洁净煤或生物质成型燃料兜底,确保清洁取暖改得好、用得起

2023-08-28 11:01:32来源:宝鸡市人民政府点击:2456 次

微信扫码后右上角选择分享或转发给朋友

近日,中共宝鸡市委、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指出,统筹市县两级财政管理,建立“煤改气、煤改电”运行费用补贴长效运行机制,确保清洁取暖改得好、用得起。

持续巩固清洁取暖成果,2025年底前,平原地区清洁取暖率力争达到98%以上。2023年10月底前,因地制宜建立散煤治理财政资金长效运行补贴制度,优化电价、气价补贴方式,协调电供暖电量统一打包,通过电力交易平台向低谷时段电力企业直接招标。居民煤改气气量纳入居民用气指标,执行居民门站价格。开展清洁取暖提升专项行动,持续实施补贴激励,对散煤双替代任务完成不实、改造效果不好、后续监管不力的开展整改提效并跟踪督查。加强调度、通报、考核,全面提升散煤双替代运行率,全面提高“煤改电、煤改气”户均用电量、用气量,确保已完成“煤改电、煤改气”改造的居民稳定清洁取暖。

巩固城市建成区、县 (区)平原区域散煤动态清零成效,山区可采用洁净煤或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炉具兜底,确保居民可承受、效果可持续。2024年底完成造纸行业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2025年底完成玻璃、陶瓷、石灰、耐火材料、有色、无机化工、矿物棉、铸造、砖瓦窑等行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

以城市建成区为重点,逐步扩大禁燃区范围。2024年底前,各县 (区) 应依法将平原地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燃区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 (35蒸吨及以上锅炉、火力发电企业机组除外)。严格散煤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使用环节监管,禁燃区内散煤销售网点一律取消,建立散煤煤质监管倒查追溯机制和散煤监管联动协查机制,加强对以直送、网络等方式流动销售散煤行为的监督检查。

2023年底前,完成农业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领域散煤替代。全面推动生物质综合利用,进一步完善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统一纳入捡拾、收集、运输、处理的闭环处理处置体系,推进秸秆“五化”综合利用。到2025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左右,其中还田利用率达到70%以上。

确保清洁取暖改得好、用得起

新闻排行榜 今日 本周 本月
  1. 南京出台未来5年城市更新计划
  2. 2026世界城市日城市可持续发展全球大会全体...
  3. 超3.8万亿元!新增专项债发行提速!
  4. 三季度:能源领域,多项利好消息发布
  5. 新华社丨可再生能源法修订草案提请审议
  6. 90项技术装备!国家能源局公布第六批能源领...
  7. 补贴逐步退出,氢能产业能扛住这场大考吗?
  8. 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
  9. 关于印发《广东省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
  10. 关于印发《北京市氢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