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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经济开发区:新建建筑及供热项目优先采用热泵等新能源供热技术

2025-12-05 22:26:15来源: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点击:160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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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版)》。措施中提到:

系统布局新能源应用体系:

在新能源供热方面,构建绿色低碳智能供热体系,新建建筑及新建供热项目优先采用新能源供热或采用新能源耦合常规能源供热。获得市级补助的新能源供热项目,按照项目投资额的10%进行配套支持,新能源供热技术类型包括:浅层地源热泵(不含水源热泵),中深层水热型地热,中深层井下换热型地热,再生水源热泵,污水源热泵,城市和工业余热利用(鼓励优先应用低碳热泵技术),绿电蓄热,绿氢供热等新能源供热系统。

深化碳中和试点示范行动:


碳中和认证。鼓励企业、园区通过实施光伏、风电、地源热泵、碳汇抵消、绿电绿证交易等措施实现企业、园区、部分厂房或车间净零碳排放。首次获得碳中和认证的工业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其中自建新能源设施实际发电量应不低于电网购电量的10%;首次获得碳中和认证的非工业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其中自建新能源设施实际发电量应不低于电网购电量的10%,且碳中和年度的电耗在400万度以上;首次获得碳中和认证的园区,给予园区运营管理单位50万元奖励,自建新能源设施实际发电量应不低于电网购电量的5%;首次获得部分厂房或车间碳中和认证的重点碳排放单位,给予50万元奖励,其中厂房或车间的自建新能源设施实际发电量应不低于电网购电量的10%,且该厂房或车间碳中和年度的电耗在400万度以上;对获得过首次碳中和认证奖励的项目,继续按上述要求获得碳中和认证的,给予10万元奖励。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版)(全文)http://www.ceccweb.org.cn/listshow.php?cid=68&id=3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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